甲方(委托方):【女士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电话】
乙方(受托方):【财务顾问姓名/机构】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勾选):
□ 个人财务规划与分析;
□ 投资组合建议与管理;
□ 税务筹划咨询;
□ 退休及养老规划;
□ 保险规划建议;
□ 其他:【具体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始日】起至【终止日】止。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 顾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分期】。
3.2 甲方应于【支付时间】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如实提供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及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并按约定支付费用。
4.2 乙方应勤勉尽责,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提供专业建议,定期提交书面报告,并对甲方信息保密。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__日